1.年滿14歲者,應由本人親自為之。2.未滿14歲請領者,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由法定代理人委託當事人直系血親尊親屬代為申請,當事人應親自到場核對人貌。3.受理戶政事務所: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4.規費:200元(若為地震受災而致補發,本市任一戶政事務所免收規費)。
1.災民健保IC卡遺失或損毀無法使用時,請洽健保署換補發健保IC卡2.健保署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30-598健保署南區業務組/健保卡換補發:(06)2245678-轉分機1607
民眾因發生地震無法持健保卡就醫,各特約醫療院所均備有「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例外就醫名冊」,醫療院所於名冊上填寫患者就醫日期、就醫類別(門、住診)、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號、連絡電話及地址後,即可以健保身分就醫。
1.線上捐款資訊:臺南市社會救助金專戶線上捐款平台:https://donate.tainan.gov.tw(線上捐款平台操作路徑:首頁-愛心捐款-專案捐款-0121地震捐款)2.若以金融機構臨櫃捐款,相關資訊如下:戶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金專戶銀行:臺灣銀行臺南分行帳號:009045065055銀行代碼:00400933.請務必備註:0121地震捐款,並留下您聯絡電話,以利捐款收據開立事宜4.若有捐款相關疑問,請洽06-2995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