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7款規定,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始能使用之房屋,可免徵房屋稅;同條例同條第2項第4款規定,毀損面積佔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之房屋,可申請減半徵收。另依土地稅減免規則第12條規定,技術上無法使用土地,免徵地價稅。二、0121地震受災房屋,本府依上開規定,由土木、結構技師公會及建築師公會實施評估,為減輕受災戶之租稅負擔,秉持從優從寬處理原則, 比照0206地震受災房屋之租稅減免,就張貼「紅單」房屋免徵房屋稅,「黃單」房屋減半徵收房屋稅;「紅單」房屋坐落土地可免徵114年地價稅,由財稅局主動辦理減免稅捐免由民眾申請。三、倘未張貼「紅、黃單」的房屋,及未張貼「紅單」的房屋坐落土地,房屋稅及地價稅無相關減免規定。
1.受損房屋被張貼「紅、黃單」危險標誌後,臺南市政府財稅局會主動辦理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受災戶無須個別提出申請。2.減免稅捐:(1)房屋稅:「紅單」自114年期起免徵,「黃單」自114年期起減半課徵,以上減免原因消滅,次年期恢復徵收。(2)地價稅:「紅單」房屋坐落的土地,114年免徵。
1.因應民眾租金補貼需求,市府先前已受理民眾預登記,並向本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借支1~3月租金補貼,目前逐戶聯繫預登記民眾辦理申請作業。相關疑問可洽都市住宅科06-2991111#1547張小姐。 2.應檢附文件暫定為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市府認定之紅(黃)單公文影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租賃契約影本、實際居住證明、及其他因審查必要之文件,最終規定仍依內政部公告之「0121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專案」為準。
有關「0121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專案」,內政部尚在研擬中,有需求者屆時逕向內政部公告之受理金融機構洽辦,現階段如有政策相關疑問可電洽都市住宅科06-2991111#1547張小姐。
1.依本市都市更新單元劃定基準規定,重建單元面積依臨路條件至少須1,000M2或以完整街廓劃定;都更整建維護之都更單元屋齡須為二十年以上之合法建物並為整幢四層樓以上之合法建物。市府另可專案協助依重建簡化程序辦法協助劃定(同意比例3/4)。 2.本局將尊重玉井區文化大廈所有權人未來復原家園之共識,如有都更整建維護或危老重建需求,將請輔導團專案協助輔導。另仍可循弱層補強補助辦理補強修復,可達現行新的耐震設計規範逾八成或直接補強到符合現行規範標準,即能確保結構安全。
凡位於都市計畫範圍內、非文化局列管保存之合法建築物、經全體所有權人同意,紅、黃單建築物即可直接適用「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危老重建。
1.租金補貼起計可追溯震災後租賃契約事實日起算。民眾可先行租屋,後續檢具租契約辦理。2.為因應民眾租金補貼需求,市府先前已受理民眾預登記,並向本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借支1~3月租金補貼,目前逐戶聯繫預登記民眾辦理申請作業。相關疑問可洽都市住宅科06-2991111#1547張小姐。
如房客領有租金補貼,房東即適用公益出租人相關規定,享公益出租人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租金收入最高1萬5,000元之免稅優惠。
目前擇定由慈濟協助於南水署管有土地規劃及興建中繼福利宅,本局114年2月17日函請國土署同意將「變更楠西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變5案先行提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大會審議。
入住期間不得申請,後續至他處租屋後檢附應備文件,於本府正式公告(俟內政部補貼方案及作業規定核定頒布後)受理日起一年期間內皆可申請。
1.因應民眾租金補貼需求,市府先前已受理民眾預登記,並向本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借支1~3月租金補貼,目前逐戶聯繫預登記民眾辦理申請作業。相關疑問可洽都市住宅科06-2991111#1547張小姐。2.租金補貼正式受理期限,依內政部規定自本府正式公告(前述內政部補貼方案及作業規定核定頒布後)受理日起一年內皆可申請。補貼起計可追溯震災後租賃契約事實日起算。民眾可先行租屋,後續檢具租契約辦理。
指受毀損房屋之所有權人。
1.因應民眾租金補貼需求,市府先前已受理民眾預登記,並向本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借支1~3月租金補貼,目前逐戶聯繫預登記民眾辦理申請作業。相關疑問可洽都市住宅科06-2991111#1547張小姐。2.應檢附文件暫定為申請書、戶口名簿影本、市府認定之紅(黃)單公文影本、郵局存摺封面影本、租賃契約影本、實際居住證明、及其他因審查必要之文件,最終規定仍依內政部公告之「0121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專案」為準。
1.租金補貼需有租賃契約始可申請。2.因應民眾租金補貼需求,市府先前已受理民眾預登記,並向本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借支1~3月租金補貼,目前逐戶聯繫預登記民眾辦理申請作業。相關疑問可洽都市住宅科06-2991111#1547張小姐。
已彙整八大公股銀行辦理天然災害相關優惠貸款彙總表,將建置於市府地震扶助措施專區,供民眾參考,有關貸款條件及應提供之文件請洽各辦理銀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