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臺南市新營區姑爺社區農村再生計畫(草案)」1冊。
依據:「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第7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114年9月12日起至114年9月21日止計10天。
二、公告地點: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農地管理工程科)、臺南市新營區姑爺社區關懷據點、姑爺代天府、挖仔朝隆宮及本府市政公告網頁(https://www.tainan.gov.tw/News.aspx?n=13373&sms=9750)。
三、本案農村社區成年居民如有任何意見者,請於公告期間(親自送達者以收件日為準,郵寄者以郵戳為憑)載明姓名、聯絡方式及地址,提出相關書面意見送本府承辦單位憑辦:
(一)承辦單位:農業局農地管理工程科。
(二)地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三)電話:06-632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