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150207023A號
附件:公告徵求意見說明書及範圍圖(比例尺五千分之一)各1份
主旨:「變更虎頭埤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暨「變更虎頭埤特定區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細部計畫案」自115年2月12日起依法辦理公告徵求意見40日,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6條。
二、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6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公告徵求意見說明書、範圍圖(比例尺五千分之一)。
二、公告時間:民國115年2月12日起40日。
三、公告地點:本府都市發展局永華市政中心公告欄、新營辦公室公告欄及本市新化區公所公告欄。
四、都市計畫座談會舉辦時間與地點:訂於115年3月3日上午10時整假本市新化區公所3樓展演廳舉行(地址:臺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30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座談會當日如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事件,依本府人事行政公告「停止上班」,除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最新消息)發布「停止辦理」訊息,並另公告擇日舉辦之時間與地點。
六、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告期間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供作通盤檢討之規劃參考。
七、座談會簡報影片將於會後上傳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網頁(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首頁─都市發展熱門點閱─多媒體專區─影音專區),歡迎多加利用。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