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11日
發文字號:府都綜字第1150206369A號
附件:五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
主旨:「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主要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配合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A、B、C、D、E、N、O擬定細部計畫)案」自115年2月12日起零時起發布實施生效,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
一、都市計畫法第21條及第28條。
二、115年1月27日台內國字第1150800716號函。
公告事項:
一、公告時間:自民國115年2月12日零時起生效。
二、公告地點:
(一)本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本府都市發展局新營辦公室公告欄。
(二)臺南市安定區公所、新市區公所及善化區公所等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比例尺五千分之一計畫圖及計畫書各1份。另計畫書、圖檔案可至【本府網站首頁(https://www.tainan.gov.tw/Default.aspx)→市府動態→市政公告】或【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首頁(https://udweb.tainan.gov.tw/)→公告事項→都計發布實施】查詢。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