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應民眾租金補貼需求,市府先前已受理民眾預登記,並向本府「重大災害賑災捐款專戶管理及監督委員會」借支1~3月租金補貼,目前逐戶聯繫預登記民眾辦理申請作業。相關疑問可洽都市住宅科06-2991111#1547張小姐。2.租金補貼正式受理期限,依內政部規定自本府正式公告(前述內政部補貼方案及作業規定核定頒布後)受理日起一年內皆可申請。補貼起計可追溯震災後租賃契約事實日起算。民眾可先行租屋,後續檢具租契約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