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紅、黃單認定標準:(1)紅單:建築物主要結構如樑、柱、板、牆已損害有安全顧慮或基礎已不穩固。(2)黃單:A.建築物內部有隔間或天花板等非主要構造有掉落傾倒傷人疑慮。B.鄰近建物有傾倒疑慮可能受波及。2.按內政部訂定災害防救法之危險標誌說明:「緊急評估結果有危險之虞,應暫時停止使用……」為防止進一步的損害及二次災害,於危險建築物排除危險情節前應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