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損房屋被張貼「紅、黃單」危險標誌後,臺南市政府財稅局會主動辦理減免房屋稅及地價稅,受災戶無須個別提出申請。2.減免稅捐:(1)房屋稅:「紅單」自114年期起免徵,「黃單」自114年期起減半課徵,以上減免原因消滅,次年期恢復徵收。(2)地價稅:「紅單」房屋坐落的土地,114年免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