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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結網址":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03&s=8816582",
    "刊登日期": "2026-05-28T13:45:00",
    "類別": [
      "回應稿"
    ],
    "標題": "回應教產工會訴求 南市教育局：依法監督處理 已讓校園恢復和諧穩定",
    "發布單位":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室",
    "內容": "<p>針對臺南市教產工會以監察院對南市某國小校園事件處理有失允當提出相關糾正案為由召開記者會，教育局回應表示，針對監察院的調查指正，教育局會虛心檢討改進，也會依規定在兩個月內回覆監察院。但面對一所校務長期紛擾不斷、屢見檢舉黑函與陳情案的學校，教育局必須本於主管機關權責依法進行調查與監督處理，才能穩定校務，確保孩子的受教權益。</p>\r\n\r\n<p>針對教產工會指稱教育局行政權力濫用一節，教育局表示，該校的檢舉信函並不少見，但在112年4月至5月間，教育局接連接獲來自國教署函文、民眾陳情及媒體報導，指該校教師涉嫌公文外洩、不實投訴爆料、園務處理不當、違反性平事件、違法處罰、校安事件處理不當及差勤系統個資外洩等計15項違失案件須進行查處，且陳情案內提及該校人員有秘密開會統一說詞情事，為達到還原事實真相的目的，因此教育局才不預警的入校訪查，並逐一蒐證釐清。在完成調查報告後，綜整違失人員的行為樣貌與事實、法令依據與處理建議，函請學校依規定懲處。</p>\r\n\r\n<p>教育局表示，教育行政主管機關依法對所屬學校進行職權調查與監督，事出有因絕非濫權，如今，該校校務運作穩定、控案紛爭不再，校園氣氛和諧、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持續精進，深獲家長與社區肯定。</p>\r\n\r\n<p>針對該校某教保員遭學校解僱案，教育局表示，110年6月8日教育局在接獲校方解僱該教保員的函文後，即對該校的解僱程序有疑慮，因此隨即會同勞工局研議後，於6月10日函請學校限期說明並檢討改正，校方隨即於6月11日撤銷原解僱通知。顯見教育局針對學校不當的處置作為，已善盡監督之責，也確保該教保員的工作權益。</p>\r\n\r\n<p>針對該校某代理教師的性平事件案，教育局表示，112年5月教育局接獲匿名陳情及國教署轉函後，隨即督導學校完成校安通報並啟動性平調查認定，該性騷擾事件屬實，情節輕微，行為人已依規定完成後續處置。然而，因該校在處置過程涉有「延遲通報」及「私設調查」等嚴重行政疏失，教育局已依法裁處時任校長新臺幣12萬元罰鍰並申誡2次，對時任學務組長也裁處新臺幣4萬元罰鍰，另校長也因本案及校務管理失當，連續2年考績乙等。教育局對學校嚴謹督導絲毫不鬆懈，更不會包庇。</p>\r\n\r\n<p>針對陳情人保護機制方面，教育局表示，行政機關受理人民陳情案件，始終秉持依法行政及保密原則，並依規定程序辦理。教育局在函請學校查處各項陳情案件時，皆會以「密件」函送，並於文中提醒學校須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嚴禁洩漏陳情人個資。若有違反規定或洩漏個資，相關人員皆會受到嚴厲處分。</p>\r\n\r\n<p>教育局最後重申，行政機關與學校必須依法行政，也要誠實面對、勇於承擔。針對監察院與外界的指正意見，教育局會持續反思精進，但真相仍須說清楚講明白，才不會被誤解。可以欣慰的是，該校在教育局介入調查處理後，校務至今皆穩定運作，也未見任何校內紛爭與黑函，學校親師生之間互動正向和諧，學生學習持續進步，深獲家長與社區肯定。</p>\r\n\r\n<p>&nbsp;</p>\r\n\r\n<p>發稿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p>\r\n",
    "相關檔案": [],
    "相關連結": [],
    "相關圖片": [],
    "相關影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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