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府警察局林姓警務正涉嫌性騷擾、跟蹤騷擾及誣告罪等情事,於112年4月11日報請本府核予該員一次記二大過免職,案經本府112年第3次考績委員會(下稱考績會)決議,就林員於考績會陳述及所提資料,復請警察局釐清疑點後再補充具體事證依規定辦理。上開決議係經考績委員會決議,與報載「長官」衡量一節,實屬有間。
本府警察局至為重視兩性平權,類此案件均從嚴查究。本案刻依本府考績會決議釐清相關疑點,惟考量林員確有上開失檢行為,爰於補充事證再次報本府之前,經本府警察局112年6月9日(星期五)召開考績委員會決議,報請內政部警政署先予以職權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