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報載本市代理代課教師「勞動節上班領雙倍薪」一節,臺南市教育局澄清並無此事,勞動節出勤得否補休或依勞基法39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應以其是否為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對象為準,與是否加保「勞保」,並無直接關聯。教育局表示,代理代課教師之聘用法源為教育部所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非屬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自無依勞基法規定休(補)假或加倍發給工資之問題。
有關報載本市代理代課教師「勞動節上班領雙倍薪」一節,臺南市教育局澄清並無此事,勞動節出勤得否補休或依勞基法39條規定加倍發給工資,應以其是否為勞動基準法之適用對象為準,與是否加保「勞保」,並無直接關聯。
教育局表示,代理代課教師之聘用法源為教育部所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非屬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自無依勞基法規定休(補)假或加倍發給工資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