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私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在學學生,其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桃園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2萬9,156元以下)。
- 受理期間:由就讀學校於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請,並初審申請人申請文件及造具學生名冊,至遲於四月十日前函文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複審,逾期不予受理。
- 要點及附件電子檔請至該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http://ipb.tycg.gov.tw/)。
- 聯絡人: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教育文化科陽先生,聯絡電話(03)3322101#66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