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產業道路眾多,農業局訂有「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辦理農路修繕審查作業要點」做為農路修繕審查原則,依極危險、危險,不便、普通四個等級循序辦理農路之修繕。
臺南市政府為民生與農產品運輸需求,每年辦理農路修繕經費1億7,200萬元,為縣市合併前的2倍,辦理農路工程件數及改善長度,均為六都第一;因應氣候劇烈變化,天災頻傳,臺南市政府另有編列災害準備金,縣市災害準備金不足則由中央災準金支應。查107年6月尼莎及海棠颱風災後復建工程農路修繕共核定21件,工程經費2,446萬2,000元;107年8月豪雨災後復建工程農路修繕共核定120件,工程經費2億3,136萬1,000元,均已辦理農路修繕工程設計發包與施工。
平時或颱風大雨過後,民眾如有農路修繕需求,請洽當地公所辦理提案,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會儘速辦理現勘,排列優先順序,妥善運用經費及資源維護農路暢通。
新聞連絡人:臺南市政府農業局農地管理工程科 張順得 06-632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