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舉行「臺南市南區SE-15-8m道路(後段)接SE-13-8m道路(前段)工程」第1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臺南市南區SE-15-8m道路(後段)接SE-13-8m道路(前段)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5日(星期二)下午2時30分整。
三、地點:臺南市南區區公所3樓開標室(臺南市南區明興路2號)
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