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3月19日
發文字號:府都規字第1080174977A號
附件:計畫圖、公告文及意見表各1份
主旨:「變更官田(含隆田地區)都市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自108年3月21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都市計畫法第19條及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再公開展覽時間:自民國108年3月21日起30天。
二、再公開展覽地點: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及圖公告於本府公告欄、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管理科公告欄(永華市政中心)、都市規劃科公告欄(民治市政中心)及本市官田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告圖說:再公開展覽計畫書、圖各1份。
四、都市計畫說明會舉辦時間與地點為民國108年4月9日(二)上午10時整,假本市官田區圖書館2樓禮堂舉行(地址:臺南市官田區中山路一段129號),歡迎踴躍參加。
五、再公開展覽範圍:再公展編號5、7(含7-1、7-2、7-3、7-4、7-5、7-6、7-7)、8、9、10、15、17、18等8案。
六、再公開展覽期間內任何公民或團體如對本次再公開展覽範圍(詳計畫圖)有意見,請以書面附略圖並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