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發布之「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予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辦理。公告事項:本府為興辦本市「新市產業園區南側主要聯絡道路工程」,於112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10時0分,假臺南市新化區聯合活動中心(地址:台南市新化區民生路269號),舉行第1場公聽會,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