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公告事項:一、事由:說明「左鎮區草山里南171-1線草山二號橋改建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二、日期:中華民國112年7月31日(星期一)下午3時0分。三、地點:臺南市左鎮區公所2樓會議室(地址:臺南市左鎮區中正里171-4號)四、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處、會、局主管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