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消防局提醒市民,救護車為緊急醫療資源,主要服務於危及生命或急重症患者。非緊急或穩定就醫情況,請勿使用救護車,以免延誤真正急重症患者的救援。 ✅ 非急症適當交通方式: 1.復康巴士(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 詳情:https://reurl.cc/MMVYvL 2.長照交通接...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1條第3款規定,當行駛中如聞救災、救護車警報器聲響時,請依循以下原則避讓,禮讓救災、救護車緊急安全通行: 一、聞有執行緊急任務車輛之警號時,不論來自何方,均應立即避讓,並不得在後跟隨急駛、併駛或超越,亦不得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 二、在同向或雙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