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學扶助 | 突遭變故學生教科書、午餐費、制服等學用品費、交通等就學費用可申請補助,請逕洽學生就讀學校協處。
| | ● 教育局陳小姐: 06-2991111轉1142 |
學生團體保險金 | 住院醫療保險金:實支實付(病房費每日上限1, 000元)每次最高給付50,000元。
●傷害門診保險金:每一事故最高給付金額以5,000元為限。
●身故保險金:100萬元。
●失能保險金:累計最高以100萬元為限(不含生活補助金)。
| | ● 國泰人壽: 0800036567 ● 教育局王小姐: 06-6356683 |
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救助及住院醫療費用 | 「就學安全網」就學援助:
逕向就讀學校申請,各校得依「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之補助規定辦理。
| | ● 教育部: 04-23323000轉 5066、5067 ● 教育局陳小姐: 06-2991111轉1142 |
教育部學產基金急難救助及住院醫療費用 | 「學產基金」緊急紓困助學金:逕向就讀學校申請,各校依「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急難慰問金實施要點」之補助規定辦理。
| | ● 教育部: 04-23323000轉 5066、5067 ● 教育局陳小姐: 06-2991111轉1142 |
健保費減免 | ●行政院公告災區範圍內(楠西區、玉井區、南化區及東山區)受災之保險對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於受災當月起6個月期間,其應自行負擔之健保保險費,由中央政府支應,並得以民間捐款為之:
1.死亡或失蹤,符合政府核發死亡或失蹤救助金標準。
2.領取政府核發重傷救助金。
3.受災當月與前二款保險對象一同投保或為其配偶、父母、未成年之子女、成年無謀生能力或仍在學就讀且無職業之子女。
4.符合領取政府核發安遷救助金、淹水救助金或住屋受災救助金之資格。
5.領取政府核發農田、漁塭、漁船(筏)或舢舨受災救助金。
保險對象名單,由台南市政府於災害發生後提供健保署,據以核計補助金額,保險對象不需自行辦理申請作業。
●於災害日起3個月內就醫,經醫療專業認定因受災需治療者,門急診就醫免部分負擔費用,住院免一般膳食費。如已就醫,災民符合上述條件,得檢具醫療費用收據,於就醫日起6個月內向健保署各分區業務組申請核退費用。
補助範圍為因受災需接受治療之費用,包括:
1.具保險對象資格者,就醫應自行負擔之部分醫療費用及住院膳食費。
2.未具保險對象資格者,屬本保險給付範圍內之醫療費用及住院膳食費。
如已自墊醫療費用者,可於門診、急診治療當日、出院之日或行政院公告災區範圍之日起6個月內向健保署申請核退自墊費用
健保費補助健保署會主動通知保險對象處理;自墊費用核退則須病人檢具收據證明提出申請。
| | ●健保費補助、健保卡補發、例外就醫 0800-030598
●自墊費用核退 06-2245678轉4285 |
水電費減免 | 震災災區範圍之重建及居民安置,對於房屋毀損不堪居住之受災戶(低壓表制用戶)
(一)114年1月至6月收費月之水、電費免予計收(含用戶已收到之帳單)。
(二)經政府認定之收容中心,於收容任務完成前,因收容受災戶致用水、電增加,免予計收。
(三)114年已寄送用戶之水、電費帳單,暫緩執行催繳及停水、電作業,另於114年4月底前繳清者免計遲付費用。
(四)114年6月底前由用戶提出暫停全部用電申請或台電公司主動終止供電契約,受災日至申請日之用電期間,免收底度費或基本電費。受災戶如於2年內申請復電,不收復電費及新建長度設置費。如於原地自行重建房屋者,於116年1月底前不收線路設置費。
(五)停用後申請復水作業,免收復水費,另水表遺失免收賠表費。
(六)因地震造成地下漏水水費突增減免。
| | ●台電:1911 ●台水:1910 |
購買水塔需求媒合 | 楠西區住家震災水塔損壞購買需求媒合
| | ●楠西區公所: 06-5751615 農業及建設課 楊課長: 0915062658 06-5751615#501 承辦辛小姐: 06-5751615#506
●玉井區公所: 06-5741141 葉課長: 0980030685 承辦朱小姐: 06-5741141#22 |
水電緊急修繕 | 因本次地震急需水、電修繕媒合水電志工緊急修繕
| 請受災市民填寫災害後需求申請書,將安排志工進行水電修繕 | ●楠西區公所: 06-5751615 農業及建設課 楊課長: 0915062658 06-5751615#501 承辦辛小姐: 06-5751615#506
●玉井區公所: 06-5741141 葉課長: 0980030685 承辦朱小姐: 06-5741141#22 |
心理諮商 | ●一般成人:衛生局設有44處免付費心理諮商駐點服務,提供民眾專業心理諮商輔導服務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派專輔人員進行受災學生評估及減壓輔導。
| | ●一般成人:民眾可於上班時間撥打衛生局預約專線06-3352982 預約服務 ●學生: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安心專線06-2521083 、大新化區中心諮詢專線06-5909945 |